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鬥智不鬥氣


人有一個潛存的劣根性—好鬥,所以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,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戰爭,甚至於團體與團體、家庭與家庭、個人與個人之間,也充斥著明爭暗鬥。

相鬥不免耗去許多精神、元氣,縱使不致於兩敗俱傷,也妨礙個人的成就與社會的進步。其實「鬥」也不見得都不好,但要效法慧者的鬥智與賢者的鬥志,而不粗鄙愚昧地鬥力與鬥氣:

第一、粗人與人鬥力:粗人迷信以拳頭定輸贏,動不動就跟人家比力氣,打架滋事,打得頭破血流,卻也未能解決問題。

粗暴者不限於市井小民,有時看到國會殿堂上的袞袞諸公,竟也以拳頭議事,失於風度,成為粗人,不免貽笑大方。

第二、愚人與人鬥氣:在佛法裡面講依法不依人,事歸事人歸人,不能因一時的意氣,妨礙了做事。但是,愚癡的人卻常因小憤而與人賭氣,採取不理人、不合作、不跟人共事的方式,往往因此延誤公事,得不償失,實在愚不可及。

第三、慧者與人鬥智:有智慧的人鬥智慧,鬥謀略。如諸葛孔明的「草船借箭」、「空城計」等,在凶險萬分的情況下,唯有靠智慧才有勝算。在求新求變的現代社會,更隨時需要鬥智,不僅是科技產品求日新月異,就是路邊小吃,想要招攬生意,也要研發新的產品,才能吸引顧客。作家也要有新的見解,才能吸引讀者。設計人員也要有新的策略,才能贏得企畫案。這些都是鬥智取勝,如果只靠力氣和怒氣,只會陷自己於劣勢。

第四、賢者與人鬥志:聖賢之人不鬥力、不鬥氣亦不鬥智,他們所追求的是志氣。不管是《孟子.藤文公》說的「舜何人也?禹何人也?有為者亦若是」的志氣,還是省庵大師說「現前一心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」的省思,都是鬥志。不爭一時,爭千秋萬世,將自己的心志提高到與賢聖齊,以賢聖作榜樣,期許自己的道德修養亦達到最高的境界。

如果真的要「鬥」,不要跟別人鬥,最好是與自己的劣根性鬥,能贏過自己的懈怠、懶惰、貪、瞋、癡、妄等壞習性,才是真正會「鬥」之人。要鬥之前,請先細思量:

第一、粗人與人鬥力。

第二、愚人與人鬥氣。

第三、慧者與人鬥智。

第四、賢者與人鬥志。



報長的話:


文中所言:粗人與人鬥力,愚人與人鬥氣,慧者與人鬥智、賢者與人鬥志;教育著我們當懂得學慧者與智者。

理想化的思考是:

與天鬥、與地鬥、與人鬥,不如與己鬥,鬥贏他人結仇,鬥輸則可能一無所有,而與己鬥,鬥贏自身的劣根性、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…等,使能自身變的更為優秀,順應天地人和。

但現實面的思考是:

有句話說:「地痞流氓不可怕,就怕流氓有文化。」若鬥智鬥不過,偏偏對方就愛耍無賴,又能說會道,黑的能講成白的,又很懂鑽法律漏洞,那又當如何處置呢?

像現今社會,有些法律並沒有規定的很完善,常造成人與人之間發生衝突爭鬥,甚至還有一些奸詐小人利用法規漏洞佔他人便宜,像租客不繳房租,房東房子被霸佔,透過法律處理下來,要花很長一段時間,最終房子拿回來,房租也很難討回,又花了不少律師費,房子還可能被嚴重破壞,又要花一大筆的整修費。

或是近來備受爭議的「行人闖紅燈,駕駛被罰六仟」,面對這種無賴的人及不完善的法律,鬥智鬥不過,只能生悶氣。

所以社會暴力事件層出不窮,也才會流行這麼一句話:暴力不能解決問題,但能解決有問題的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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